some thought

was writing about section2, suddently had some feeling about section 5, so break the order, post section 5 first, the rest will accomplish in the future.
 

5.   人权与安全 天堂之路与地狱之门

 

刚刚看到新闻,纽约时报将会被联邦政府以间谍罪起诉。原因是其披露了在过去五年里面,布什政府利用其职权大肆对私人资金流动进行非法监控的事实。 我看了越来越糊涂, 对政府职能监督原来不是一向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新闻界的责任。况且这种对国际私人资金流动进行非法监控本来就属于违反美国宪法所规定的最基本人权之一 隐私权的行为。 政府如此操作是绝对的滥用职权。可是,现在被起诉为间谍罪的不是政府,而是媒体,似乎验证了布什总统的那句名言, you’re either for us, or against us. (你或者站在我们的一边,或者是我们的敌人。)

 

看着副总统切尼在发言上信誓旦旦的说道:it’s essential to our National Security. (这是对美国安全非常关键的。) 我不禁苦笑起来, National Security, 是一个如此空泛而不切实际的名词。 九一一以后美国人似乎患上了安全感恐惧症,无论是一次飞机机械故障,还是立交桥的一次车祸,要不就是一家年久失修的房屋的坍塌,人们马上想到的就是恐怖袭击。于是,无论是自卫手册还是新移民法,甚至是哪个所谓的爱国者法案,只要带有反恐二字,无论是平民还是国会,就马上不问内容的通过。 而为了“反恐”而成立的所谓国家安全局,更是在一次次红色与橙色警报中眉开眼笑的把大量拨款收入自己的腰包。(其实我对美国这个所谓的国家安全局十分不理解,如果是针对国内情报,美国有直属法院联邦调查局,针对国外情报,美国有对国会负责中央情报局,对于军队情报,美军有自己的情报分析课,那么这个国家安全局是吃什么的?总统的秘密警察? 克格勃的美国版?)

 

如果仅仅是几个跳梁小丑想多挣几个钱,我这个美利坚合众国的纳税者还不算那么斤斤计较。毕竟纵观历史,每个国家都有一定程度的腐败,作为一个系统为自己争取点额外利益也理所应当,既然在伊拉克战争上美军已经消耗了2500亿美元(预算为2000亿)并且估计还要消耗2700亿的情况下,让一个国家安全局吃掉个额外的10亿美元又算得了什么呢? 但是让我这个对政治稍微关心一点的公民着急的是,在大财团,大公司的影响下,美国联邦政府在隐瞒公众情况下一次次越过红线,并以“国家安全”为口号对美国公民的人权进行侵蚀和践踏。现在就来回顾一下几个比较大的历史事件

 

2001年:九一一事件发生,同年爱国者法案一被通过,FBI 被授予对一切可能的恐怖分子(但是没有对恐怖分子进行定性,换句话说,他说你是恐怖分子,你就是恐怖分子,拍了也白拍)进行非通知的监控,包括窃听,偷拍等手段。同时对可能的恐怖分子FBI 以及CIA 可以在没有法庭起诉书的条件下进行拘押和搜查。(彻底违法了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六条,没有法庭起诉书,任何机构不得搜查私人民居),而且其搜查和拘押没有限期,一时间数以千计的阿拉伯裔美国公民和移民遭到监控,调查和长期无理由拘禁,有些竟然达到无起诉3个月拘禁。 (美国联邦刑法规定对嫌疑犯拘押72小时内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否则就要无罪释放)

 

2002年:国家安全局正式挂牌,不同于FBI 隶属于法院系统, CIA 隶属于国会系统,此安全局直接向总统汇报,超越FBI CIA 职权,对国内国际情报一把抓,爱国者法案一授予FBI 得权利同样适用于国安局。 其涵盖范围非常大,从机场保安到移民局,只要有所谓恐怖分子可能出没的地方,国安局都会插一脚。

 

2003年:阿布格莱布虐囚事件,古巴关塔纳莫监狱事件曝光,虽然美军和政府“迅速”的处分了“有关人员”(阿布格莱布一共把一名上等兵和一名中士送上了军事法庭,无军官在此案件中受审)但是从证人的供述和事件的范围来看。 背后很显然的有美国高层的鼓励,默认和支持。 而后面的CIA 黑狱事件,也证明了美国政府对人权的漠不关心。

 

2004年:爱国者法案二出台,其进一步扩大了所谓安全系统的职能,并开始对网络,电话等隐私系统进行全面的监控。同年国会批准高达650亿美元的预算削减, 其涵盖范围为老人的社会保险,孩子的高等教育,以及穷人的医疗保险等,而对伊战的军事支出则增加400亿美元

 

2005年:著名的“反战母亲”辛迪。克劳馥和数百名在伊战中失去亲人的反战人员在白宫前和平示威时候被捕。 理由是干扰政府职能,危害国家安全。。。 (她儿子都为了美国利益而死了,你说她怎么危害国家安全?)同年巨型飓风Katrina 袭击新奥尔良市,国家安全局和政府却表现出惊人的无能。 造成了大量人员平白伤亡以及巨额财产损失。

 

2006年:纽约时报披露在过去五年里面,布什政府利用其职权大肆对国际私人资金流动进行非法监控的事实而被美国政府以间谍罪起诉。同时汽油价格相比去年飞涨了170% 而工人最低工资仅仅增长了2%

 

美国是世界上人权喊得最响的国家。 每年不顾其他国家反对,出台人权报告的是她; 动不动就对其他国家以人权为口号进行经济制裁的是她;而为了所谓人权不惜放弃国家主权高于一切的国际准则,对其他国家进行军事干涉的还是她。 可是,当她自己的公民被自己的政府所践踏人权的时候,又有谁来为维护这些人权买单呢?美国宪法著名的前十条修正案里面所列举的人权,包括隐私权,宗教信仰权,新闻监督权,持枪权,财产权等美国所骄傲的立国之本,在如此赤裸裸的践踏以后,又能剩下什么呢?美国人一向标榜政府三权分立,互相监督。 但是当立法和执法两者同时落入了代表军火商和石油商的一个党派的手中,民主和自由又有谁来实行? 当切尼副总统信誓旦旦的保证:“所有的监控都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能够保证被监控者的隐私权”的时候,又没有人问一句,谁来监控这些监控者?你? 我? 国会? 还是奢求这些人自律? 在Will Smith 的著名电影 enemy of the States 结尾中, 那名国会议员信誓旦旦的说道 We know we have to monitor our enemies, we also analysis that we need to monitor those people who monitor them. We are on the line of the protection of security….and protection of civil liberty, partially the section of my home, you get no rights to get into my home. (我们知道我们需要监控我们的敌人, 但是我们同样要知道如何监控这些监控者。 我们要保证国家安全。。。同时也要保证人权,尤其是我们自己的家。你们 (特指监控者)没有任何权力非法进入我的家) 但是今日美国,能意识到这点的又有几个人呢?

 

一方面高唱着民主和自由,并为自己的人权水平盲目的骄傲着; 另一方面却对自己人权被践踏漠然无知,反而因为所谓的安全感而为这种行为煽风点火。美国人,在人权与安全的选择中徘徊在天堂之路与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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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sponses to some thought

  1. 明媚的忧伤说道:

    不管人权还是安全,任何的选择都要付出代价.

  2. 明媚的忧伤说道:

    至少你们有机会选择.

  3. 奕男说道:

    贼喊抓贼!
     
    地球人,都知道,美国是婊子,最不要脸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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