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调续谈, 从讨论美国民主进程开始。(二)

第二部分,任免权分离,民主的新尝试?

说正题前先插两句: 

看看世界地图,我们就会知道,大多数民主国家是三流国家。所以每天想民主=美国的人可以睡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民主不等于富裕。

同样要知道,民主只是手段,它实现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为社会存在有利益冲突的各种阶层。比如:40%的人和另外60%的人,利益之间存在矛盾。如果按民主的方式PK,那么40%的人的利益就无法保证。尤其对于资源相对稀缺,导致无法使人民普遍受惠的发展中国家,这种矛盾则更加剧烈。在这种情况下,理想情况是 民主制度不只是少数服从多数,还包括个人的权利自由受保障。所以60%的多数,不能: 强行剥夺40%少数人的权利,包括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如果真有60%对40%的利益冲突,那么需要双方互相妥协达成一致,这是民主制度的真谛。遗憾的是,现实的情况往往是,那40%的人被利欲熏心的政客挑动的要求分裂,双方不和,就大打出手,国家倒退。于是美国人在早期的就继承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办法。那就是不给一部分人选举权。到了后来,美国人才给,社会发展好了才给和道歉。

此外,虽然和富裕无关,我们不能否认民主体制和经济的关系很大.因为所谓社会体制就是效率和制衡的一个平衡,就是来管理国家和经济的. 当今美国的经济危机实际上也来自于西方民体制的故有缺点.那就是选举是被财团的竞选资金绑架的.名义上是人民投票,实际上谁当选了也要在任期内报答财团和短期利益, 不可能兼顾太长远的利益而损害短期利益和小圈子的利益. 

而中国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引入一个概念,选上选下概念。其实就是任免权的分离。 看当今全球比较成功的发达国家,成功的关键因素都在于其精英政治和渐进主义。而关键的关键还有法治。由德才兼备的精英维护法律系统的法治国家是一个发达国家稳定的基础。 遗憾的是,社会学告诉我们,法治不需要草根民主,只需要精英。而精英的选拔是**绝对不能**依赖草根民主的。但是死结也在这里,精英除了内斗是不会轻易下台的。 引起不满的官员下台是需要草根民主助力的。 而现在任免权不分就会出现了草根精英争夺一个权(其实是两个)导致效率低下的现状。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精英和草根民众,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精英可能有问题,老百姓的选择当然也可能问题的,于是需要形成一个兼顾的平衡。不能完全信任另一方。且整个精英集团的重要职位,都在百姓的选下监督下的。用淘汰细胞的方式保护精英集团体系的健康。政治精英和草根民众各负其责,就是把选上和选下分立能够更好的达到。草根民众中的佼佼者也会不断地通过中央考试权补充到精英集团中,精英集团的重要岗位都受到民众定期选票弹劾的监督。那么选上和选下就能够达到相辅相成的作用。精英集团不退化,草根民众的弱点也将被克服,优点能够被很好利用。

因此如果能将选上选下权分离。如果规划的好,是有很强的可行性的。从本质来看,民主选举比较适合具体的事务性的一些选举,而对国家层面的战略发展之类的不太适合一人一票这种民主选举,也许精英政治更适合。所以,基层民主政治+上层精英政治也许比较合适。选上选下权分离则能达到这一模式。说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本质上是这种模式,但现在基层民主这一块体现得太不充分了而已。 此外,回到国际社会,现在无论是美国还是韩国,闹来闹去的根本问题全都是因为选上和选下不分立造成的. 而选上选下分立就能够遏制选举权利被恶意利用的情况,被用来搞分裂和恶斗的情况,被竞选资金把持的情况.美国出现金融危机也是如此.公有制的政府机构被短期利益和竞选资金绑架罢了。

最后重申以下我理解的民主的定义:民主就是使权力新陈代谢采用最小成本进行的方式。当然多数最小值问题无解。但是能找到极小值也好。不管是美国欧洲的民主也好还是新加坡香港的法治也好,都是能够保持权利顺利交接的体制。其核心是能够在代表社会各个阶层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妥协,即各个势力阶层都有发言权(不满可以得到疏导)。另外应该允许制度自我完善,不能期望一蹴而就。衡量的标准就是是否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尤其是不满)能够通过正常途径(民主)的表达。

 
此条目发表在Uncategorized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

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