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编辑总结 :不守法,外交部也没法救你—简述”留学生”被遣返一案中知乎网友的意见

本文编辑自知乎问题“如何看待中国留学生声称在洛杉矶海关被羞辱并且遣返?” (链接: 如何看待中国留学生声称在洛杉矶海关被羞辱并且遣返? – 美国 – 知乎) 对原作者就不一一感谢了。

最近看到一片很火的公众号文章:“受辱洛杉矶机场,22年以来最大的噩梦,中国外交部,请站出来!”

里面简述了一个大三女生入境时被CBP搜身扣留然后遣返五年不得入境的经历。我朋友圈里也有一些人转发这文章的同时引申一下川普政府是对所有移民不好无论合法非法blah,blah,blah… (对此我也醉一下,留学生是哪门子移民。。。签证上明确注明是非移民签证,按这个逻辑,所有相亲的都是重婚罪。。。)

这里也快速总结一下知乎朋友们的讨论意见以代表我个人看法, 小O我自己并不是CBP官员,不过联邦执法很多东西是通用的。也希望后来者戒。

1. 她为什么被查?

简单来说就是值得怀疑,海关每天客流量极大,CBP一般都是选疑点比较大的目标,对于学生签证F来说,包括学校有问题,或者时间不对等。而这位同学恰好符合所有高危条件。

当事人微薄上有签证信息,说明她在bethesda university就读。(学校网址:Welcome to BETHESDA UNIVERSITY) 谷歌上查一下就不难发现,这个韩国人开的学校有两个地址,一个确实是写着校名的房子,还有一个teaching site是个on sale的仓库。。。仓库。。。这个学校申请不需要任何标准化考试成绩,包括托福SAT统统不需要,连高中成绩单都不用。。。任何一个排名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学校。这是一个多么标准的挂签证的学校啊!甚至连“野鸡大学”都算不上。。

可能有些人不太了解加州的所谓“挂靠学校”,我在这里跟大家科普一下,这些并不是所谓“野鸡大学”,因为连“大学”都称不上。挂靠学校开办目的是单纯的搞定签证,这种学校非常小,我熟识的一家在LA只有20个“学生”和三个“教授”。这种学校只进行最低限度的授课,通常是文学、艺术、宗教甚至烹饪、茶道这种work load极低也没有什么量化考评的科目,即便如此课程设计也是形同虚设,通常前一天“教授”问大家想听点什么,第二天就会讲点什么,一般就是分享“教授”的个人兴趣爱好,像我认识的一个教授每天的课程就是聊聊佛学,然后坐在一起喝喝茶。这种“教学”维持的意义是单纯应付监管部门的审查,对学生几乎没有要求,每周上几个小时课意思一下然后该干啥干啥。此种学校常常不用线下授课、不当堂闭卷考试、不留作业、无法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不被中国教育部认可(但介绍说这个学校被教育部认可,待查)。这个挂靠学校学生和教师全部为韩国人,全校50人。。。这种学校的“学生”主要是亲属移民排期人士、赴美产妇、擦边球打工者、结婚拿绿卡人士、四处旅游的无业游民等等,全部持有F-1签证。但在2014年开始移民局从加州纽约等地区开始大力打击赴美产子,作为产业链上的一环,挂靠学校也被移民局和海关盯上,学校资质被取消、学生被遣返屡见不鲜,并非个案。 那么当事人的学校入关时被盯上就不奇怪。

这里多说一句这种挂靠学校和社区大学完全不同(经常有人混淆)社区大学一般为两年制,有完整的学科,一般毕业授予AA Degree(大专),并可以转去4年制大学获得大本学位。其有严格的考试审核要求,特别是英文。社区大学虽然只授予副学士学位,但有校园和正常的教学活动,而且即使生源相对一般,但教学质量和教授资质与大学不相上下。野鸡大学是一些名不见经传比较好进的大学。挂靠学校不是大学,连副学士学位都授予不了。

其次就是时间,她被扣留检查的入境时间是2月27日,既然是学生,为什么是这个时间才来美国?按照大多数学校的calendar,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是mid-term到spring break的时候。那么返校时间很不寻常。毕竟这段时间不是美国假期也不是中国假期。在该女生复述的内容里,没有看到回国原因的解释,也没说到底离境了多久,也没有看到该女生按正常程序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做I-20的出境签字。那么,从这一点看,虽不至违法,但明显不正常,被CBP盯上重点检查不奇怪。

2. CBP的检查手段是否违法。

首先确认一句话:Please be awar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i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请注意,进入美国是一种被赋予的特权,而不是一个自然权力)。

美国海关作为检查入关的行政部门,有权检查电子设备,有权撤销已经签发的任何签证、遣返。这里特别提醒一句,绿卡虽然是永久居留权,但是仍然可以被CBP的官员撤销(如果怀疑是利用绿卡作为多次往返签证,尤其对很多那种在美国住几个月,中国住大半年的商务党)

至于海关的检查权限:

1.在合理怀疑下,美国海关有权做裸体搜查/腔体检查/x光检查等。(即如果怀疑体内携带危险品,海关可以直接拖出去爆菊做肠镜)。 因此cbp agent对当事人的detention和讯问也谈不上羞辱。 至于长时间拘押这一个是美国海关效率问题,另外也是有常见效审问手段(如果看一些和华人有关案子陈述都会发现类似情节)。 至于说手铐的罪行严重性,这最多就是吓唬了她一下。 而且当事人还很上道。 伪证确有可能面临五年刑期,但当事的cbp agent 并没权利或极其有利证据现在就定罪逮捕她。不过她自己并不熟悉相关流程结果落了圈套是其他留学生应该注意的。 沉默权是未来申诉的很关键步骤。

2.进行遣返决定, 这里的关键是她是否工作了,在美国雇佣关系界定可以参考1938年联邦劳工权益法(FLSA 1938), 这里不仅以是否收到金钱补偿来认定的。其中获得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一顿饭,一份礼物等,同时工作时间受到雇主管辖(suffer or permit to work) 都会被认定为打工。这个案子里还为盈利性机构提供推荐服务,妥妥算打黑工。unauthorized employment是有足够理由导致吊销学生签证,继而被遣返的。

3.一般在美国国境内情况下,遣返是需要听证的,但在海关不同,cbp有权进行summary expulsion,即拒绝入境,直接遣返。要知道阿波罗11号能不能从月球回来都要看CBP的决定,说不能回来就不能回来。。。

有朋友会对CBP agent的行为表示不舒服,但是要知道,美国是允许钓鱼执法的,并不属于欺骗范畴。 如果描述属实“此时他拿出了手铐,举到我脸前,又将右手放在挎在腰间枪上,接连问:“有没有被铐过?想不想试试?来,拿手来,试试!是不是想被押送一次?”就算女的真的清白,也得被吓得够呛。这时候就要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力所在。

因为海关比起美国境内是不同的。 在美国境内如果遇到执法不公可以联系律师,然而海关例外,因此海关这些人会用一切手段,哪怕是说话恐吓来让你认罪。例如有人在海关被人注销绿卡,实际上他的特殊情况是可以强行要求通关,然后在境内打移民官司,海关是不能阻拦的。但海关不会告诉这个人。 此外海关会千方百计让当事人签自愿放弃单子,不知道或者胆小的人就会被吓住。毕竟随便讨论是一回事,如果对方把手放在枪上而且你知道对方有权力剥夺你生命的时候,说话处事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在这这种压力下,不清楚自己红线在哪里的人很容易被诱导入坑。 例如这个案子就很典型。 有承认校外工作的那个FB截图其实不用当事人承认就能拒绝入镜了,很多非法工作被拒绝的也是这个套路。但是那个agent说的这么重又让当事人签了签自愿放弃单子,就是让其自证其罪,这样就几乎很难再入境美国了。这个大前提是当事人非法打工才会遇到这种事情。而且当事人微博之前说祈祷顺利入关,可能心里有数,只是被抓到了而已。 看了那篇文章, 重点的非法打工细节、中介是不是合法, 上的什么学校都含混带过, 情绪化的心理描述倒是一大堆一大堆,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吧!所谓“受辱”。搜身、行李检查这本来就是海关的工作。不能打电话不能找律师这是法律的规定。至于文章里绘声绘色和那名华裔警官警告恐吓以及诱供的对话,没有证据支持,至少不能全信。从有网友发的该女生出发前还发“希望入关顺利”的微博可以看出,她是知道此次入境是有风险的。明知有风险而不采取措施规避,这跟水客闯关有什么区别?被拒绝入境不也是她意料之中的事情吗?在控诉自己遭遇的时候,先应该想想自己过了些什么。

不过虽然移民官对待她的方式符合正确程序。但是让任何一个要来美国的中国人都要懂得“我的权力是自己争取与捍卫的,不这样做就会被剥夺的。”这个概念是很重要的。 面对类似的事情,要在自己理解自身权力的情况下如实回答移民官的问题,不要耍小聪明,不要闹情绪。然后等待裁决。如果觉得裁决不公平,马上保持沉默,事后再申诉。(即使因为保持沉默导致签证绿卡被吊销,仍然可以通过仲裁申诉渠道进行恢复的。)如果你觉得你收到了非人道的待遇,甚至是有种族歧视恶意,你都可以提出申诉。只要你能证明你受到了非人道待遇,执法者只会收到更加严重的惩罚。中国外交部有责任和义务在他国协助本国国民,但是没有权利介入他国边境管理署与个人的签证纠纷。如果个人不满意裁决结果,可以使用其他申诉渠道。一句话,在国家政权和规则面前,个人的撒泼打滚声泪俱下并没有什么卵用。个人只不过是几个亿里面的一个“1”罢了。

此外也说一句,如果文中的主角仅仅因为自己是华人+学生就被“歧视”并导致遣返,那也太让人难以置信了。大家再想想,去美国使馆签证的时候会不会经常遇见被拒签的?大部分人被拒的原因主要无法让VO相信其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回国/足够的能力适应在美国的短期或长期生活,或者有不好的经历。文中的主角可能就是暴露了“不好的经历”。当事人挺背---因为作为千万个在打工问题上“打擦边球”的外国留学生的成员之一,她被抓了。那么海关人员说他非法打工有道理么?有道理。因为她没法出示在中介公司“工作”的合法支持文件。(CPT- 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用于学生求学期间在校外做跟学业相关的实习,平时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假期可全职,但是有总时间限制)这里还特意强调一下:实习跟打工还是有区别的。美国对国际学生打工的限制非常多( 这不同于日本、澳大利亚),加上她的这个工作,很难证明是志愿者活动性质。 就算她真的没有拿钱,但是这种工作如果让别人来做、或者换到别的公司,是属于有偿服务的性质。这跟去敬老院看老人、帮助慈善组织发传单是不一样的。因此被盯上是不奇怪的。 此外做这个公众号宣传的代笔者很可能想引入美国政治斗争以获得更高层权力的过问,从文章中暗示Trump Administration如何,并提高到种族歧视范畴(倒逼中美两边中的一个表态)中国不太清楚,但是洛杉矶在加州共和国这么蓝的地方,出现因为排斥移民而排斥移民的事件,那真的太讽刺了。和川普有毛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新一轮移民潮的时候到底是哪一方频繁放出此类的言论。川普还是白左?)

可以理解的是,最近几年随着F1的bar越来越低,h1b的bar越来越高,中间受气的人也越来越多。随着事前事后法律教育的不到位,这种事情只会多,不会少。微博这种地方也给了大家宣泄的机会。简单来说撇除掉情感,留学生可以主动了解应对类似情况的解决手段。

一,向中国大使馆求救可以,但中国大使馆很大可能性不会直接介入处理。(因为人在海关外),但是如果人在美国国内,大使馆过问是可能缓解情况的。 至少能和家人有联系。

二,应该找学校国际生办公室;及找当地律师。正常联系的逻辑应该是学校留学生办公室-移民律师-舆论。不知道她是什么学校的。这种事情学校作为留学生的第一层保护应该先出头。否则未来那个国际生还敢申请这个学校? 根据现在的情况这个女生拿F1签证做CPT的事情可能性正在增加。如果可能的话,建议女生除却姓名和DOB还有护照号打码之外放出高清签证页,让大家判断一下这个学校是不是野鸡大学。如果可行的话放出课程表,成绩单(GPA可以打码),以正视听。如果是正规学校,无论是IVY还是排名500+,只要是full-time student,这种案件大多可以appeal,并且成功概率很高。不能回美国也能消掉案底。

三,签证和入境原则:无论出身、贫富、性别、只有一句忠告:不要撒谎。IRS和移民局都属于要么不拉清单,要拉清单可以拉到叫爸爸的那种。查出之前获取签证/绿卡有问题从而revoke citizenship的,我不是没见过;查出之前有造假然后revoke LPR的,也不是没看过。知乎上面的各位F1,你们的心理素质,多半是社会人均线以下的,不要想得太多。

最后说一句,有知乎网友提到了“”墨西哥大使馆召开了一些公开会议,专门培训这些非法移民如何应对突发情况。比如说移民局的人来敲门,要说什么话来拒绝给他们开门,用英文怎么说,不会说英文的帮你写在纸上。。。”

对此的评论我同意其他网友的,如果一个政府的责任就是教育自己的国民如何偷渡到其他国家还不遣返的话,那真是感人肺腑。 川普遣返非法移民合理合法,无论这些非法移民多么恐慌,该执行的还是执行。墨西哥大使馆提供帮助,主要也是因为非法移民背后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中国是不存在这个利益问题的。

中国外交部主管的外交事物里不包括帮助国人在他国违法,但包括在被质疑违法后得到合理的法律援助。从上面分析可知,在CBP官员的对应完全符合这种情况下中国外交部是无法为一个犯罪者收到法律制裁鸣不平的。(这种事中国外交部出面怎么解决?强烈谴责美国边检合理遣返中国非法劳工?)当事人的行为还会影响其它遵纪守法的中国人的名声,这种事情在全世界各种场合都不断发生中。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缺被无数违法的人一再影响的人,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海外华人不应该不断的大力的谴责违法的人么? 反过来又是赞同又是鸣不平的,终会有劣币驱逐良币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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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彩虹爸的回答非常好,不过不太符合上面编辑总结的主旨。 所以这里转帖一下作为具体应对措施。


作者:豆子彩虹爸
链接:如何看待中国留学生声称在洛杉矶海关被羞辱并且遣返? – 知乎用户的回答 – 知乎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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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身在美国的各位,有一点请随时记得,know your rights。不管是高速被pullover,警察查房,机场进小黑屋,都一定要知道执法人员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自己应该如何应对。这件事现在看来事主本身就是一屁股屎,但同时给我们一个机会了解CBP的职能和行事方式,当自己遇到类似情况时,我们应该做到心有预案,灵活应对。

从中国来的各位,包括我自己,通常都有怕“见官”的心理暗示,认为和执法者说话,自己先低了一头,执法者说话比自己说话更有可信性,执法者会为自己着想等等,这些想法和我国国情历史有关,但是到了美国可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第一次清楚认识到这一点是我刚到美国一年左右,开车超速被pullover,吃了一张罚单,和同事说起,问他怎么处理。同事跟我讲,你当然可以付了这张罚单,但是如果你认为这里面有不合理之处,你完全可以上庭理论。当时这对我来说是个大新闻,这种事还能上庭?警察说我超速我还能理论?同事说,到了法庭,对于法官来说,你的证词和警察的证词是平等的,法官会同等采纳,警察可以出示证据证明你超速了,你也可以同样出示证据证明你没有超速,或者证明你超速有特殊理由(比如说限速标志被遮挡等等)。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去主动了解这个国家的执法系统,司法系统,法律法规,从而可以做到know my rights。

回到这件事,我先假设这里面提到的细节都是真实的,我们来逐条分析一下CBP的执法手段以及如何应对。

1,” 过海关我被询问了很多关于我在学校学习的问题,后来海关工作人员要求我提交我的手机 并让我等待“

这一句话其实包含了很多信息。

首先,CBP可以在自己的管辖权内,截停,扣留,询问或者搜查任何人或者任何物品。

其次,CBP可以在自己的管辖权内,搜查电子产品的内容。

最后,如何应对?配合。不要给执法者做出不利于你决定的理由。但是,可以礼貌的要求执法者提供他/她的名字,badge号码和单位。

 

2,” 一小时后,一名叫nelson的警官把我叫入小黑屋,又叫了两名女警官开始对我进行搜身,搜查行李,解释所带行李中每种物品。“

搜身是正常手段,后面提到的脱衣搜身(strip search)不是正常手段。法律规定,CBP进行strip search的前提是必需拥有相当理由(probable cause),即合理怀疑对方犯罪嫌疑。脱衣搜查必须在私密空间进行,否则违法。搜查必须符合安全,人道,尊重,专业的标准,否则不符合CBP的内部规定。如果被要求脱衣搜身,同样礼貌的要求执法者提供名字,badge号码和单位。

 

3,” 半小时左右后,nelson警官将我叫进办公室,进行interview。。。。。。“

这时候大家肯定在想那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你当然有权保持沉默,但是CBP的管辖权决定了他们可以不提供理由,不接受上诉的拒绝你进入美国。所以这时候保持沉默并没有什么卵用。那么律师呢?对不起,那是美国公民的权利,非美国公民没有权利要求律师在场,但是可以要求联系自己国家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你可以请求是否可以稍后回答问题,但是同样CBP有可能不同意。如果你不能进入美国而回到出发地可能导致处刑或者折磨,你可以当场提起庇护申请,细节就不讲了,省得教坏人,我可以说,如果不是真的遭到迫害,临时起意申请庇护的成功率非常非常低。除此以外,在回答问题时一定要真实,简单,不额外解释,不问就不说。

 

4,“ 此时他拿出了手铐,举到我脸前,又将右手放在挎在腰间枪上,接连问:“有没有被铐过?想不想试试?来,拿手来,试试!是不是想被押送一次?”我被他突然掏出手铐的严肃表情吓住了,我没有说话。”

这里有一个误区,大家认为执法人员是不能说谎的,错了。执法人员当然可以说谎,要不卧底就别干了。警察可以骗你说他有充分证据你犯法了,可以骗你说如果你不合作他就如何如何,可以骗你说他有证人证明你犯法了等等,而你如果没有相关知识是非常容易被警察欺骗的。这里还有一点需要说明,执法者在执法时使用过度武力是违法的。什么叫过度武力?在我完全配合的情况下给我上手铐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过度武力,上了法庭就够执法者喝一壶的。

后面这个警察就使用了很多欺骗手段而这个学生就被套路了。CBP是执法者,不是司法者,他们没有起诉权,没有定罪权,没有处刑权,他们的权利仅限于让你进入美国,遣返你或者扣留你。如果这个学生坚持咬定自己没有非法打工,那么CBP可能当场遣返她,也可能扣留她等待检察官起诉,最后是否有罪,如何处刑完全是法官的职责,CBP没有这些权力。

 

5,“ 之后还要在一堆文件上签字,却根本不告诉你内容,不签字无法离开。”

这姐们胆子够大的,不知道内容的文件就敢签字。CBP当然有权让她在一些文件上签字,她也完全有权不签而礼貌的拒绝。It is not in my best interest to sign this, thank you.

 

总之,在和执法人员接触时需要遵循几个原则。

平静礼貌,尊重对方。

保持沉默;如果开口则诚实,克制的回答问题。

可以口头拒绝但是不要武力反抗,绝对不要碰触执法人员。

记住警察也可以说谎。

不签不明文件。

 

记住,你不可能在单独面对执法者时取得胜利,但是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保留证据可能会让你在未来的法庭上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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